項目公司融資結構的基本特征

發布時間 :2023-07-07 11:25:56      點擊次數 :146

項目公司融資結構的基本特征在於:

(1)由主辦人或投資人以股權投資方式設立的有限責任的項目公司是項目融資的主體 ,它負責對項目的直接投資和營業管理 ,並擁有項目資產的財產權 ,而主辦人或投資人則僅擁有對項目公司可轉讓的股權 。

(2)在此類結構中 ,通常由項目公司與國際貸款人簽署貸款協議和資產擔保協議 ,由其取得貸款 ,但在特殊情況下 ,也可由主辦人或投資人向國際貸款人協議借貸 ,再通過“商業交易”方式並入項目公司的資產負債 。

(3)在此類結構中 ,須由項目公司取得為運營項目所需的切來自政府部門的許可和稅收優惠 ,並由項目公司與項目工程承包人 、原材料供應商 、產品長期購買人及信托受托人簽署有關的協議或文件 。

(4)項目公司的合資協議 、公司章程和分配配政策文件須符合國際貸款協議的要求 ,其中最重要的是項目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須受到貸款償債規則的的限製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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